防滲工程分部、分項名稱 |
設計及施工規范 對質量要求 |
施工工藝及質量檢驗要求 | 取樣或檢測要求 | 監理控制措施 |
一、粘土防滲層 | ||||
粘土層分層壓實 |
壓實系數: 粘土防滲層不應小于0.95; 防滲基層不應小于0.92。 |
應對每種不同的土壤在實驗室測定其最優含水率、壓實系數和滲透系數之間的關系。 |
各層壓實土壤應每500m2取3個~5個樣品進行壓實系數測試。 合格率應為100%; |
見證取樣 |
二、混凝土地面防滲層 | ||||
施工準備 |
配合比確定 |
標號符合設計要求, 抗滲性能通過現場試驗確定 |
見材料進場質量控制 | 已由業主、監理共同試驗確定 |
防滲商品混凝土加工 | 鋼纖維原材料質量、摻入量、在砼中的分散性。施工過程中的打磨(時間、效果)。 | 預攪拌時間由試驗確定。 | 見材料進場質量控制 | 由業主、監理共同審查確認商品混凝土廠資質及攪拌工藝 |
混凝土澆筑 |
1. 符合GB 50108的有關規定。 2. 抗滲混凝土終凝后應進行養護,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d。 3. 抗滲混凝土層應分區段澆筑,區段劃分及分區段縫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3. 抗滲混凝土層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不得滲有倒泛水和積水現象。 4. 抗滲混凝土層表面不應有裂紋、脫皮、麻面和起砂現象。 |
審查施工方案 旁站 |
防滲工程分部、分項名稱 |
設計及施工規范 對質量要求 |
施工工藝及質量檢驗要求 | 取樣或檢測要求 | 監理控制措施 |
一、粘土防滲層 | ||||
粘土層分層壓實 |
壓實系數: 粘土防滲層不應小于0.95; 防滲基層不應小于0.92。 |
應對每種不同的土壤在實驗室測定其最優含水率、壓實系數和滲透系數之間的關系。 |
各層壓實土壤應每500m2取3個~5個樣品進行壓實系數測試。 合格率應為100%; |
見證取樣 |
二、混凝土地面防滲層 | ||||
施工準備 |
配合比確定 |
標號符合設計要求, 抗滲性能通過現場試驗確定 |
見材料進場質量控制 | 已由業主、監理共同試驗確定 |
防滲商品混凝土加工 | 鋼纖維原材料質量、摻入量、在砼中的分散性。施工過程中的打磨(時間、效果)。 | 預攪拌時間由試驗確定。 | 見材料進場質量控制 | 由業主、監理共同審查確認商品混凝土廠資質及攪拌工藝 |
混凝土澆筑 |
1. 符合GB 50108的有關規定。 2. 抗滲混凝土終凝后應進行養護,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d。 3. 抗滲混凝土層應分區段澆筑,區段劃分及分區段縫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3. 抗滲混凝土層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不得滲有倒泛水和積水現象。 4. 抗滲混凝土層表面不應有裂紋、脫皮、麻面和起砂現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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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工藝及質量檢驗要求 | 取樣或檢測要求 | 監理控制措施 |
一、粘土防滲層 | ||||
粘土層分層壓實 |
壓實系數: 粘土防滲層不應小于0.95; 防滲基層不應小于0.92。 |
應對每種不同的土壤在實驗室測定其最優含水率、壓實系數和滲透系數之間的關系。 |
各層壓實土壤應每500m2取3個~5個樣品進行壓實系數測試。 合格率應為100%; |
見證取樣 |
二、混凝土地面防滲層 | ||||
施工準備 |
配合比確定 |
標號符合設計要求, 抗滲性能通過現場試驗確定 |
見材料進場質量控制 | 已由業主、監理共同試驗確定 |
防滲商品混凝土加工 | 鋼纖維原材料質量、摻入量、在砼中的分散性。施工過程中的打磨(時間、效果)。 | 預攪拌時間由試驗確定。 | 見材料進場質量控制 | 由業主、監理共同審查確認商品混凝土廠資質及攪拌工藝 |
混凝土澆筑 |
1. 符合GB 50108的有關規定。 2. 抗滲混凝土終凝后應進行養護,養護時間不得少于14d。 3. 抗滲混凝土層應分區段澆筑,區段劃分及分區段縫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3. 抗滲混凝土層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不得滲有倒泛水和積水現象。 4. 抗滲混凝土層表面不應有裂紋、脫皮、麻面和起砂現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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